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独山盐酸菜公用品牌的管理和销售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2.1 独山盐酸菜:指在贵州省独山县境内生产的盐酸菜。
2.2 公用品牌:指由独山县政府授权使用的独山盐酸菜品牌。
2.3 管理:指对公用品牌的注册、授权、监督和管理。
2.4 销售服务:指对公用品牌产品的销售、宣传和售后服务。
三、管理要求
3.1 注册
3.1.1 公用品牌的注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1.2 公用品牌的注册申请人应为独山县内的盐酸菜生产企业或合作社。
3.1.3 公用品牌的注册申请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申请材料。
3.1.4 公用品牌的注册应经过独山县政府批准,并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
3.2 授权
3.2.1 公用品牌的授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2.2 公用品牌的授权应由独山县政府授权给符合条件的盐酸菜生产企业或合作社。
3.2.3 公用品牌的授权应签订授权合同,并明确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3.3 监督和管理
3.3.1 独山县政府应建立公用品牌管理机构,负责公用品牌的监督和管理。
3.3.2 公用品牌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授权企业或合作社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授权条件和标准要求。
3.3.3 公用品牌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公用品牌的投诉和纠纷,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
四、销售服务要求
4.1 销售
4.1.1 销售公用品牌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证照。
4.1.2 销售公用品牌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1.3 销售公用品牌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4.2 宣传
4.2.1 销售公用品牌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应加强对公用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4.2.2 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夸大产品的功效和质量。
4.3 售后服务
4.3.1 销售公用品牌产品的企业或合作社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3.2 售后服务应及时、周到、专业,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
五、标志使用要求
5.1 公用品牌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5.2 公用品牌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公用品牌管理机构的要求。
5.3 公用品牌标志的使用应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得到合理运用。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633-2018 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要求
GB/T 2204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识通则
GB/T 23331-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