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现代化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需要对气象条件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点)是一种能够自动采集、处理和传输气象数据的设备,可以为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支持。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旨在规范气象站(点)的建设和运行,提高气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提供更好的气象服务。
1.建设要求
1.1 气象站(点)的选址应符合气象观测的要求,避免受到建筑物、树木、水体等影响,同时应考虑设备安装和维护的便利性。
1.2 气象站(点)应具备防雷、防风、防雨、防尘等功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1.3 气象站(点)应具备可靠的电源和通信设备,保证气象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处理。
1.4 气象站(点)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志,以便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众识别。
2.设备配置
2.1 气象站(点)应配置气象观测设备、数据采集设备、通信设备、电源设备等。
2.2 气象观测设备应包括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降水量等气象要素的观测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3 数据采集设备应能够自动采集气象观测数据,并进行实时处理和传输。
2.4 通信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数据传输功能,应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
2.5 电源设备应具备可靠的供电能力,应能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采集。
3.气象观测项目
3.1 气象站(点)应进行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降水量等气象要素的观测,并记录观测数据。
3.2 气象站(点)应进行能见度、路面温度、路面湿度等交通气象要素的观测,并记录观测数据。
3.3 气象站(点)应进行大气污染物的观测,并记录观测数据。
4.气象数据处理和传输
4.1 气象站(点)应能够自动采集、处理和传输气象观测数据,数据传输应具备可靠性和实时性。
4.2 气象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和校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 气象数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存储和备份,以便于数据的查询和使用。
5.站点管理
5.1 气象站(点)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采集。
5.2 气象站(点)应设置专人负责站点管理和数据处理,确保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处理。
5.3 气象站(点)应定期进行数据质量评估和站点评估,以便于改进站点建设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线性尺寸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方法
GB/T 192-2009 量规的使用和维护
GB/T 196-2003 量具的检定和校准
GB/T 197-2003 量具的标志和包装
GB/T 20057-2006 气象观测站点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