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3/T 15-2021
新市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规范
发布时间:2021-09-26 实施时间:2021-09-26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其中不乏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教育资源。为了帮助这些学生克服困难,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纷纷出台了各种资助、补助政策。本标准就是其中之一,它规定了新市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补助标准和程序。

一、资助对象

本标准所规定的资助对象为新市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 学生家庭为新市民家庭,即户籍所在地与学生所在地不一致;
2.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习费用;
3. 学生在学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

二、资助标准

本标准所规定的资助标准包括生活费、学习费用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 生活费:根据学生所在城市的物价水平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每月发放生活费,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不等;
2. 学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交通费等,根据学生所在学校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每学期发放,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3. 奖励: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发放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资助程序

1. 学生家庭向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 教育部门审核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表现,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3. 资助款项由教育部门直接发放给学生家庭。

四、资助管理

1. 学生家庭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表现情况;
2. 学生家庭应当按时使用资助款项,不得挥霍浪费;
3. 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成绩,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相关标准
GB/T 22449-2008 学生资助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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