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其中不乏一些新市民家庭。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家庭中的孩子可能会面临着生活、教育、心理等方面的困难,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帮助。本标准旨在规范新市民孤困儿童的管理与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市民孤困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
2.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 孩子身体或心理存在问题,需要特殊关注和帮助。
二、基本要求
1. 孤困儿童的基本权益应得到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生存、发展、受教育、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权利;
2. 孤困儿童应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帮助,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其的管理和服务;
3. 孤困儿童的个人信息应得到保护,相关部门和组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
三、管理要求
1. 孤困儿童应得到专门的管理和服务,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职责;
2. 孤困儿童的家庭应得到帮助和支持,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其的帮扶和指导;
3. 孤困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应得到满足,相关部门和组织应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四、服务要求
1. 孤困儿童应得到全面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教育、医疗、心理等方面的服务;
2. 孤困儿童的服务应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3. 孤困儿童的服务应得到专业的支持和指导,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五、监督与评估
1. 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孤困儿童管理与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 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孤困儿童及其家庭的投诉和意见。
相关标准
GB/T 22387-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22388-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
GB/T 22389-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22390-2008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GB/T 22391-2008 儿童福利机构财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