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540.4-2021
政务数据 第4部分:数据质量评估规范
发布时间:2021-08-18 实施时间:2021-12-01
政务数据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生产、管理和使用的数据,是政府决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政务数据质量评估是保证政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政务数据的可信度、可用性和可管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政务数据质量评估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比、可重复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可信。
2.评估方法:政务数据质量评估应当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数据抽样、数据检查、数据分析、数据比对等方法。
3.评估指标:政务数据质量评估应当根据政务数据的特点和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包括数据完整性、数据准确性、数据一致性、数据时效性、数据安全性等指标。
4.评估结果表达方式:政务数据质量评估应当采用直观、易懂、可比较的方式表达评估结果,包括文字说明、图表展示、评估报告等方式。
政务数据质量评估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保证政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政务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为政府决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标准
- GB/T 20975-2007 数据质量
- GB/T 28289-2012 数据质量管理
- GB/T 28290-2012 数据质量评估
- GB/T 28291-2012 数据质量控制
- GB/T 28292-2012 数据质量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