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 864-2022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06-15 实施时间:2022-10-01


该标准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2. 燃煤、燃油、天然气等燃料的燃烧排放标准;
3. 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活动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数据报告要求。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COD、BOD、氨氮、总磷、总氮等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2.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3.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数据报告要求。

三、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重金属、有机物等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2. 工业废弃物、农业面源污染等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3. 土壤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数据报告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了排放标准的执行、监督管理、处罚措施等内容,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4. HJ/T 75-2007 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5. HJ/T 397-2007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