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雷山乌杆天麻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和评价。
二、引用标准
GB/T 191-2018 计量单位和其使用规则
GB/T 601-2018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GB/T 1078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1963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22594-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指标
三、术语和定义
3.1 雷山乌杆天麻
雷山乌杆天麻是指生长在贵州省雷山县境内的乌杆天麻(Gastrodia elata Bl.)。
3.2 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由特定地理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因素共同形成的产品,具有地理标志,且产品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其地理环境所决定的产品。
3.3 生产者
生产者是指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并销售雷山乌杆天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质量要求
4.1 形态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应为完整、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异色、无异物的干燥品。
4.2 化学成分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中的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乙酰基葡萄糖苷含量不得低于0.05%;
(2)葡萄糖苷含量不得低于0.1%;
(3)总酚含量不得低于0.3%。
4.3 微生物指标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T 22594-2019中的规定。
五、生产要求
5.1 种植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应在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种植,土壤应为酸性土壤,pH值应在4.5-5.5之间。
5.2 采收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应在秋季采收,采收后应立即清洗、晾干。
5.3 加工要求
雷山乌杆天麻应在采收后24小时内进行加工,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其完整性,避免损伤。
六、检验方法
6.1 形态检验方法
对雷山乌杆天麻的形态进行检验,应按照GB/T 5490-2008中的规定进行。
6.2 化学成分检验方法
对雷山乌杆天麻中有效成分的含量进行检验,应按照GB/T 5009.124-2017中的规定进行。
6.3 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
对雷山乌杆天麻的微生物指标进行检验,应按照GB/T 4789.2-2016中的规定进行。
七、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
7.1 包装
雷山乌杆天麻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异色、无异物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7.2 标识
雷山乌杆天麻的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7.3 运输和储存
雷山乌杆天麻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高湿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T 5490-2008 食品中植物原料的形态检验方法
GB/T 5009.124-2017 食品中乙酰基葡萄糖苷、葡萄糖苷和总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