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684-2007
紫花苜蓿草颗粒加工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7-03-17 实施时间:2007-05-01


紫花苜蓿草颗粒是一种常见的饲料,其加工技术对于饲料的质量和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规范紫花苜蓿草颗粒的加工技术,保证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一、加工技术要求
1. 原料选择:应选用新鲜、无病虫害、无霉变的紫花苜蓿草作为原料。
2. 粉碎:应采用磨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的颗粒大小应符合规定。
3. 调配:应根据饲料需要进行配比,保证饲料的营养成分均衡。
4. 压制:应采用颗粒机进行压制,压制后的颗粒应符合规定。
5. 干燥:应采用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后的颗粒水分应符合规定。
6. 冷却:应采用冷却机进行冷却,冷却后的颗粒温度应符合规定。

二、质量指标
1. 外观:颗粒应呈圆形或长方形,表面光滑,无裂纹、碎裂和粉末。
2. 颜色:颗粒应呈绿色或深绿色。
3. 水分:颗粒水分不应超过12%。
4. 粒径:颗粒直径应在3-8mm之间。
5. 含水量:颗粒含水量不应超过14%。
6. 灰分:颗粒灰分不应超过10%。
7. 粉尘:颗粒中粉尘含量不应超过2%。

三、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对颗粒进行目视检查,检查颗粒的形状、表面光滑度、裂纹、碎裂和粉末等情况。
2. 颜色检验:采用比色法或色差计进行检验。
3. 水分检验:采用干燥法进行检验。
4. 粒径检验:采用筛分法进行检验。
5. 含水量检验:采用干燥法进行检验。
6. 灰分检验:采用灰分法进行检验。
7. 粉尘检验:采用筛分法进行检验。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贮存条件等信息。
2. 包装:应采用塑料袋或编织袋进行包装,每袋净重不应超过50kg。
3. 运输:应采用干燥、通风、防潮的运输方式,避免颗粒受潮、受热、受压等情况。
4. 贮存: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潮的仓库中,避免颗粒受潮、受热、受压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T 6437-201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2017 饲料中灰分的测定
GB/T 6439-2017 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测定
GB/T 6441-2017 饲料中粗纤维的测定
GB/T 6442-2017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