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854-2008
草原生态气象观测评估 第1部分: 草原小气候观测规范
发布时间:2008-08-08 实施时间:2008-09-01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草原生态气象观测评估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草原小气候是草原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物质循环和能量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草原小气候观测规范的制定对于草原生态气象观测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小气候观测的基本内容、观测方法、观测时间、观测地点、观测仪器、观测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观测内容包括气温、相对湿度、风速、风向、降水量、日照时数、地表温度、地表湿度、地表风速、地表风向等指标。观测方法包括定点观测、移动观测和遥感观测等。观测时间应根据草原小气候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进行选择,观测地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生态系统。观测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观测数据处理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应严格执行。

本标准还规定了草原小气候观测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包括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两种方法,评估指标包括气候指标、生态指标和经济指标等。评估结果应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草原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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