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152-2010
四川省生态旅游资源质量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10-08-18 实施时间:2010-10-01


一、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
生态旅游资源按照其自然属性和旅游价值的不同,分为自然景观类、文化景观类、生态环境类和旅游设施类四大类。

二、评价指标
1.自然景观类:包括景观面积、景观完整性、景观多样性、景观稳定性、景观美观度等指标。
2.文化景观类:包括历史文化价值、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景观完整性、文化景观多样性等指标。
3.生态环境类: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生态景观稳定性等指标。
4.旅游设施类:包括旅游设施完善度、旅游设施服务质量、旅游设施安全性等指标。

三、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其中定量评价主要采用统计学方法,定性评价主要采用专家评估法和问卷调查法。

四、评价等级
根据评价结果,将生态旅游资源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E级为最低等级。

五、评价结果的解释
1.A级: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非常优秀,具有很高的旅游价值和开发潜力。
2.B级: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较好,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和开发潜力。
3.C级: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一般,具有一定的旅游价值和开发潜力。
4.D级: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较差,具有较低的旅游价值和开发潜力。
5.E级:生态旅游资源的质量非常差,不具备旅游价值和开发潜力。

相关标准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2.《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3.《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4.《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5.《旅游景区景观资源保护与利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