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174-2010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0-10-13 实施时间:2010-10-20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其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技术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建筑设计、电气设计、通信设计、机房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同时,应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设备和材料,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设计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环保”的设计原则,充分考虑设施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同时,应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需求和服务特点,合理布局和设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3. 施工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 验收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达到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验收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标准
- GB 50010-2010 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052-2019 电气设计规范
- GB 50174-2019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 GB 50173-2015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要求
- GB 50168-2018 机房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