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322-2011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1-10-21 实施时间:2011-11-01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是政府向公众提供在线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的建设,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硬件设施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设施,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同时,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设备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击。

2.软件系统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软件系统,并保证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同时,应保证软件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软件系统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击。

3.信息安全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应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措施,保证公众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4.服务流程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公众的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满足。

5.其他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政务服务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相关标准:
1. GB/T 22239-2008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2. GB/T 20981-2007 电子政务安全技术规范
3. GB/T 20982-2007 电子政务服务规范
4. GB/T 20983-2007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范
5. GB/T 20984-2007 电子政务标识与命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