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483-2012
亚高山草甸“4+3”划区轮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2-11-15 实施时间:2012-12-01


亚高山草甸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草原类型之一,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了保护亚高山草甸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亚高山草甸“4+3”划区轮牧技术规程。

划区轮牧是指将草原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按照一定的轮换顺序,将畜群放牧在不同的区域内,以达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地利用率、增加畜牧业收益的目的。亚高山草甸“4+3”划区轮牧是指将草原划分为四个主区和三个辅区,按照一定的轮换顺序,将畜群放牧在不同的区域内。

划区轮牧的原则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地利用率、增加畜牧业收益。划区轮牧的区划应根据草原生态环境、草地类型、草地产草能力、畜牧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划区轮牧的管理应加强对畜群的管理,保证畜群的健康和生产性能,同时加强对草地的管理,保证草地的生产力和生态功能。

划区轮牧的畜群组成应根据草地类型、草地产草能力、畜牧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划区轮牧的放牧制度应根据草地类型、草地产草能力、畜群组成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划区轮牧的草地管理应加强对草地的保护和管理,保证草地的生产力和生态功能。划区轮牧的畜群保健应加强对畜群的保健,保证畜群的健康和生产性能。

亚高山草甸“4+3”划区轮牧技术规程的实施,对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地利用率、增加畜牧业收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其他草原类型的划区轮牧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相关标准
- DB51/T 1482-2012 草原生态系统监测技术规程
- DB51/T 1484-2012 草原生态系统恢复技术规程
- DB51/T 1485-2012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技术规程
- DB51/T 1486-2012 草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 DB51/T 1487-2012 草原生态系统评价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