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814-2014
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处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4-09-19 实施时间: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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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溶剂是一种常用的清洗剂,其中四氯乙烯是最常用的一种。然而,四氯乙烯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潜在的危害。因此,对于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标准规定了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的处理方法和要求。其中,废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要求如下:
1. 废渣的减量化处理:尽量减少废渣的产生量,采取节约型生产方式,减少溶剂的使用量。
2. 废渣的资源化处理:将废渣中的有用成分进行回收利用,如回收四氯乙烯等有机溶剂。
3. 废渣的无害化处理: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废渣,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等。
4. 废渣处理的安全性:废渣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有害物质的泄漏和扩散。
5. 废渣处理的监测:对废渣处理过程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确保处理后的废渣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处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包括废渣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同时,还对废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监测要求和处理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
相关标准:
GB 18597-2001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3-2007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
GB 5085.4-2007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GB 5085.5-2007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GB 5085.6-2007 工业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