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949-2014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4-12-26 实施时间:2015-01-01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是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受理、审核、公示、答疑、开标等环节的现场服务场所。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管理服务是指在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为交易主体提供的服务。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服务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应当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等,确保服务流程规范、透明、公正、高效。
2.服务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交易咨询、交易申报、交易审核、交易公示、答疑解惑、开标等服务。
3.服务标准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应当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效率要求、服务态度要求等,确保服务标准高、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快、服务态度好。
4.服务质量控制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控制机制,制定服务质量监控指标,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靠、持续提升。
5.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现场应当建立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反馈,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规范
GB/T 22240-2008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规范
GB/T 22241-2008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GB/T 22242-2008 公共资源交易评审规范
GB/T 22243-2008 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