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管理。
二、基地设立
1. 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提供就业见习服务的条件。
2. 基地应当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应当为高校毕业生。
3. 基地应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4. 基地应当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满足就业见习服务的需要。
三、基地管理
1. 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2. 基地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管理,建立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及时反馈服务情况。
3. 基地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 基地应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招聘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基地服务
1. 基地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见习服务,包括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践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 基地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就业难题。
3. 基地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跟踪和帮扶,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就业情况,帮助其解决就业中的问题。
五、基地评估
1. 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评估制度,对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 基地应当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对基地服务的评价和建议。
3. 基地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规范
GB/T 19761-2017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规范
GB/T 19762-2017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评价指南
GB/T 19763-2017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