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988-2015
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
发布时间:2015-07-08 实施时间:2015-08-01


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是指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进行鉴定和评估,以确定其损失程度和价值。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鉴定范围和对象
该标准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的鉴定和价值评估工作。鉴定对象包括轿车、客车、货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

2. 鉴定原则和方法
鉴定原则包括公正、客观、科学、准确等。鉴定方法包括现场勘查、车辆检测、技术分析、资料查询等。

3. 鉴定内容和标准
鉴定内容包括车辆损失程度、修复情况、事故责任等。鉴定标准包括车辆外观、机械性能、电气设备、安全装置等方面的要求。

4. 价值评估方法和标准
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价值评估标准包括车辆品牌、车型、车龄、行驶里程、车况等因素。

5. 鉴定报告和价值评估报告
鉴定报告和价值评估报告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事故情况、鉴定结果、价值评估结果等内容。

相关标准
GB/T 18455-20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GB/T 18457-20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管理规定
GB/T 18458-20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指南
GB/T 18459-20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标准
GB/T 18460-20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定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