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采样,包括农田、果园、菜地、茶园、林地等。
二、术语和定义
2.1 重金属污染土壤: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含量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限值,对农产品生长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的土壤。
2.2 采样:从土壤中取得样品的过程。
2.3 采样点:采样时所选定的采样位置。
2.4 采样工具:用于采集土壤样品的工具,包括铁铲、不锈钢铲、不锈钢勺、不锈钢钻等。
2.5 采样深度:采样时所选定的采样深度。
2.6 采样量:采样时所采集的土壤样品的重量或体积。
2.7 采样袋:用于存放土壤样品的袋子,应具有防潮、防污染、防破裂等性能。
2.8 采样标识:采样时对采样点进行标识的方法,包括采样点编号、地理位置、采样日期等信息。
三、技术要求
3.1 采样前应了解采样区域的地质、地貌、土壤类型、土壤pH值、土壤含水量、植被覆盖情况等信息。
3.2 采样前应选择合适的采样点,采样点应代表采样区域的特征。
3.3 采样前应选择合适的采样工具,采样工具应干净、无锈蚀、无污染。
3.4 采样前应确定采样深度,采样深度应根据土壤类型、植被覆盖情况、重金属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
3.5 采样前应确定采样量,采样量应根据土壤类型、重金属含量、分析方法等因素确定。
3.6 采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
3.7 采样时应注意避免人为影响,如避免采样工具与地下管道、电缆等接触。
3.8 采样时应注意采样标识,采样标识应清晰、准确、完整。
3.9 采样后应及时处理和保存,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四、采样方法
4.1 采样点的选择
4.1.1 采样点应代表采样区域的特征,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4.1.2 采样点应避免选择在污染源附近、道路旁、垃圾堆附近等可能受到污染的地方。
4.1.3 采样点应避免选择在植被覆盖较少的地方,如沙漠、荒漠、裸露的岩石表面等。
4.1.4 采样点应避免选择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方,如山顶、山谷、沟壑等。
4.2 采样工具的选择
4.2.1 采样工具应干净、无锈蚀、无污染。
4.2.2 采样工具应根据采样深度和采样量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工具。
4.2.3 采样工具应具有足够的硬度和锋利度,以便于采集土壤样品。
4.3 采样深度的确定
4.3.1 采样深度应根据土壤类型、植被覆盖情况、重金属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
4.3.2 采样深度一般应在0-20cm之间,如有需要可适当加深。
4.3.3 采样深度应在采样前确定,并在采样标识中注明。
4.4 采样量的确定
4.4.1 采样量应根据土壤类型、重金属含量、分析方法等因素确定。
4.4.2 采样量一般应在500g-1000g之间,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减少。
4.4.3 采样量应在采样前确定,并在采样标识中注明。
4.5 采样时的注意事项
4.5.1 采样前应清除表层杂物,如落叶、枯枝等。
4.5.2 采样时应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如避免采样工具与地下管道、电缆等接触。
4.5.3 采样时应避免污染,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
4.5.4 采样时应避免人为影响,如避免采样工具与地下管道、电缆等接触。
4.5.5 采样时应注意采样标识,采样标识应清晰、准确、完整。
4.6 采样后的处理和保存
4.6.1 采样后应及时处理和保存,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4.6.2 采样后应将土壤样品放入采样袋中,并在采样袋上标明采样标识。
4.6.3 采样后应将采样袋密封,并在采样袋上标明采样日期、采样人员等信息。
4.6.4 采样后应将采样袋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4.6.5 采样后应及时送样进行分析,避免样品质量受到影响。
五、相关标准
GB/T 22115-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107-1997 土壤农业化学分析方法
GB/T 19495-2004 土壤质量-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标准
GB/T 23931-2009 土壤污染与修复-土壤污染调查规范
GB/T 22388-2008 土壤质量-土壤重金属污染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