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269-2016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20 实施时间:2017-01-01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是指为保障监狱安全、维护监狱秩序、防范犯罪活动而建立的一种综合性安全防范系统。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对于维护监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本标准规定了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测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组成应包括以下部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对讲系统、电视监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数据中心等。监狱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监控、报警、门禁、电子巡更、对讲、电视监视、应急广播、数据存储和管理等。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性能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监控系统应具备高清晰度、高灵敏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可扩展性等特点;报警系统应具备快速响应、准确报警、可靠性高等特点;门禁系统应具备快速开锁、准确识别、高可靠性等特点;电子巡更系统应具备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等特点;对讲系统应具备高清晰度、高保密性、高可靠性等特点;电视监视系统应具备高清晰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等特点;应急广播系统应具备快速响应、高可靠性、高覆盖范围等特点;数据中心应具备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可扩展性等特点。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对讲系统、电视监视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数据中心等各个部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可靠性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监狱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可用性等特点,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易用性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监狱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简单易用、操作方便、界面友好等特点,确保系统的易用性和用户的满意度。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性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监狱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易维护、易升级、易扩展等特点,确保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升级性。

监狱安全防范系统的测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48-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0357-20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