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376-2017
草原主要虫害固定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19 实施时间:2017-07-01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然而,草原虫害的发生和流行给草原生态系统和畜牧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草原虫害,保护草原生态系统和畜牧业生产,需要对草原虫害进行固定监测。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而制定的。

1 监测方法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方法包括人工采样和诱捕器监测两种方法。人工采样是指在草原上随机选取样点,采集草原上的昆虫样本,进行分类鉴定和数量统计。诱捕器监测是指在草原上设置诱捕器,通过诱捕器收集草原昆虫样本,进行分类鉴定和数量统计。

2 监测指标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指标包括虫口密度、虫害程度、虫害类型等。虫口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虫口的数量,是评价草原虫害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指标。虫害程度是指草原虫害对草原生态系统和畜牧业生产的危害程度,是评价草原虫害危害程度的重要指标。虫害类型是指草原虫害的种类,包括蝗虫、蚂蚱、螟虫、蛀虫等。

3 监测时间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时间应根据草原虫害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生规律确定。一般来说,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时间应在虫害发生的高峰期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草原虫害。

4 监测频次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频次应根据草原虫害的发生规律和监测目的确定。一般来说,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频次应在虫害发生的高峰期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草原虫害。

5 监测地点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地点应根据草原虫害的发生规律和监测目的确定。一般来说,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地点应在虫害发生的高峰期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草原虫害。

6 监测记录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记录应详细记录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方法、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等内容,并及时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分析和研究。

7 监测报告
草原虫害的固定监测报告应根据监测记录和监测结果编制,内容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方法、监测指标、监测结果、虫害危害程度评价、虫害防治建议等内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草原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
GB/T 19650-2018 草原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规范
GB/T 19651-2018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技术规范
GB/T 19652-2018 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旅游技术规范
GB/T 19653-2018 草原生态系统生态农业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