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397-2017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规范
发布时间:2017-09-19 实施时间:2017-10-01


孤残儿童是指因父母死亡、失踪、被剥夺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等原因,无法得到父母或者监护人照顾和抚养的未成年人。孤残儿童的生活养育是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障孤残儿童权益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保障孤残儿童的生存、发展和权益,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原则,尊重孤残儿童的人格和权利,关注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需求。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家庭化、社区化、个性化,尽可能满足孤残儿童的生活和发展需求。
4.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关爱孤残儿童。

二、管理制度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孤残儿童档案,记录孤残儿童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健康情况、教育情况等信息。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孤残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服务内容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包括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教育培养、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内容。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个性化服务,根据孤残儿童的不同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家庭化服务,尽可能让孤残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4.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社区化服务,尽可能让孤残儿童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活动。

四、服务标准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4.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服务效果,促进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

五、服务流程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过程的记录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多方合力,共同关爱孤残儿童。

六、服务质量评价
1.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注重孤残儿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3. 孤残儿童生活养育服务机构应当注重服务效果的评价,促进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2368-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22369-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22370-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2371-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流程规范
GB/T 22372-200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