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433-2017
早期教育机构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20 实施时间:2018-01-01


随着社会的发展,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早期教育机构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早期教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家长和孩子带来了很多困扰。为了规范早期教育机构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和安全,国家发布了《早期教育机构服务规范》(DB51/T 2433-2017)。

基本要求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和场所,拥有专业的教育师资力量,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服务内容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提供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语言、认知、社交、情感、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内容。

服务流程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学的服务流程,包括儿童入园、教育教学、饮食保健、安全管理、家长沟通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服务的全程可控和质量可靠。

服务质量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安全管理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信息公开
早期教育机构应当主动公开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计划、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家长评价。

相关标准
- GB/T 191-2008 包装标志和标签通用规范
- GB/T 1962.1-2001 机械振动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指南
-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制定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程序
- GB/T 2829-2002 一般检验程序的抽样规定
- GB/T 2918-1998 塑料薄膜和薄片的物理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