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442-2018
社会工作督导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8-01-12 实施时间:2018-02-01
社会工作督导是指对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效果、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一种工作。社会工作督导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流程。
1.职业道德
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和隐私,保守服务对象的秘密。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得参与服务对象的个人利益纠纷,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财物等。
2.工作流程
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督导工作,包括督导计划的制定、督导对象的选择、督导方法的选择、督导报告的编写等。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督导方法,包括现场督导、文件督导、电话督导等。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及时编写督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3.督导报告
社会工作督导人员应当编写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当包括督导对象的基本情况、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和意见等。督导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夸大或缩小问题的实际情况。督导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社会工作督导机构或委托方。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价
GB/T 29491-2013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9493-2013 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权益保障规范
GB/T 29494-2013 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