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524-2018
秸秆原料厌氧消化产沼气预处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8-07-23 实施时间:2018-08-01


秸秆是一种常见的农业废弃物,其资源化利用一直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秸秆厌氧消化产沼气是一种有效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方式,可以将秸秆转化为可再生能源沼气,同时还可以减少秸秆的露天焚烧和堆放对环境的污染。为了规范秸秆原料厌氧消化产沼气预处理技术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了DB51/T 2524-2018 秸秆原料厌氧消化产沼气预处理技术规范。

1. 原料处理
秸秆原料应进行预处理,包括清洗、粉碎、筛分等。清洗可以去除秸秆表面的杂质和污垢,粉碎可以增加秸秆的比表面积,有利于微生物的附着和生长,筛分可以去除秸秆中的大颗粒杂质,防止对设备的损坏。原料处理后应进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干物质含量应控制在25%~35%之间。

2. 厌氧消化
秸秆原料经过预处理后,应送入厌氧消化罐进行消化。厌氧消化罐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和稳定性,消化温度应控制在35℃~55℃之间,消化时间应根据原料的性质和消化罐的容积进行合理的设计。消化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沼气产量和沼液的pH值、COD、NH3-N等指标,以及消化罐内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及时调整操作参数,保证消化效果。

3. 沼气预处理
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含有大量的CO2、H2S等杂质,需要进行预处理才能满足沼气利用的要求。沼气预处理应包括除水、除硫、除CO2等步骤。除水可以采用冷凝法或吸附法,除硫可以采用化学吸收法或生物吸收法,除CO2可以采用物理吸附法或化学吸收法。预处理后的沼气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 设备选型
秸秆原料厌氧消化产沼气预处理技术的设备选型应根据原料的性质、消化罐的容积、沼气利用的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选择。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稳定性和耐腐蚀性,同时应具有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能耗。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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