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533-2018
营运机动车停运损失评估鉴定规范
发布时间:2018-10-25 实施时间:2018-11-01


营运机动车是指用于运输人员或货物的机动车辆,包括出租车、公交车、货车等。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营运机动车可能会出现停运的情况,如车辆损坏、事故、维修等。停运期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将会给车主和运营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准确评估停运损失,需要进行评估鉴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营运机动车停运损失评估鉴定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机动车停运损失评估鉴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车主、运营企业、保险公司、评估机构等。评估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停运期间的经济损失,为车主和运营企业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提供理赔依据。

评估鉴定的基本要求包括: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评估鉴定的程序包括:接受委托、调查取证、数据分析、评估计算、编制报告等。评估鉴定的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鉴定的技术要求包括:熟悉车辆相关知识、掌握评估鉴定方法、具备数据分析能力等。评估鉴定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内容要求、报告结论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营运机动车停运损失评估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车主和运营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准确的理赔依据。

相关标准:
1. GB/T 18455-2017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通则
2. GB/T 18456-2017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车损险
3. GB/T 18457-2017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三者责任险
4. GB/T 18458-2017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盗抢险
5. GB/T 18459-2017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车上人员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