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是指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保护站是为了保护自然保护地而设立的管理机构。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站需要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本标准旨在规范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以确保其达到环保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排放标准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出水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其排放标准应不高于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
1.2 设计原则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采用先进、可靠、经济、易于操作和维护的技术;
(3)考虑到污水处理后的水质、水量和排放标准等因素,合理选用处理工艺和设备;
(4)考虑到自然保护地保护站的特殊性,应采用微动力/无动力处理工艺。
1.3 设备选型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备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稳定性,能够适应当地的水质和水量变化;
(2)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处理效率和较低的运行成本;
(3)设备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较低的维护成本;
(4)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4 施工及验收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设计要求
2.1 处理工艺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处理工艺应采用微动力/无动力处理工艺,包括格栅、沉砂池、生物滤池、沉淀池等处理单元。
2.2 设备选型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备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格栅:应选用间距适当、结构牢固、易于清理的格栅;
(2)沉砂池:应选用容积适当、沉淀效果好、易于清理的沉砂池;
(3)生物滤池:应选用填料适当、通气性好、生物膜附着性强的生物滤料;
(4)沉淀池:应选用容积适当、沉淀效果好、易于清理的沉淀池。
2.3 设计参数
自然保护地保护站微动力/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格栅:间距应根据污水中固体颗粒的大小和浓度确定,一般为10-20mm;
(2)沉砂池:容积应根据污水的水量和水质确定,一般为污水日流量的1-2倍;
(3)生物滤池:填料应根据污水的水量和水质确定,一般为污水日流量的1-2倍;
(4)沉淀池:容积应根据污水的水量和水质确定,一般为污水日流量的1-2倍。
相关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4-2017 建筑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物水供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67-2013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