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62-2019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30 实施时间:2020-02-01


政务公开是政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一种行为,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是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种评价和监督,是政府履行公开承诺的重要手段。DB51/T 2662-2019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该标准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的处理和公布等方面的规定。其中,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客观、科学、合理、有效等。考核内容包括政务公开的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等方面。考核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程序包括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考核结果的处理和公布包括考核结果的评价、反馈和公布等方面。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关标准
GB/T 20890-2014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891-2014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
GB/T 20892-2014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目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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