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53-2019
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立地分类
发布时间:2019-12-17 实施时间:2020-01-01


川西北地区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然而,由于该地区地形复杂,气候干旱,土地退化严重,沙化土地面积较大,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因此,对该地区沙化土地的治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主要针对川西北地区的沙化土地进行立地分类,旨在为沙化土地的治理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川西北地区的沙化土地立地分类。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17)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3.立地分类方法

本标准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17)中的分类方法,结合川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沙化土地进行立地分类。具体分类方法如下:

(1)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代码中的土地利用类型,将沙化土地分为相应的类型。

(2)根据沙化土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质量、水分条件、植被覆盖度等因素,将其分为适宜、较适宜、不适宜三个等级。

4.标准内容

本标准将川西北地区的沙化土地分为以下类型:

(1)荒漠化土地

(2)草地沙化土地

(3)林地沙化土地

(4)耕地沙化土地

(5)城市沙化土地

根据上述分类,将沙化土地分为适宜、较适宜、不适宜三个等级。

5.标准实施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17)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与代码》(GB/T 21011-2017)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范》(GB/T 21009-2017)
4.《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范》(GB 50137-2011)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GB/T 5016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