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3/T 6-2019
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9-07-30 实施时间:2019-08-01
一、服务对象
1.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对象为自贡市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服务对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服务内容
1.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
2. 法律咨询包括对法律问题的解答、法律意见的提供等。
3. 法律援助包括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
4. 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代理诉讼等。
5. 法律监督包括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对法律规范的宣传等。
三、服务方式
1.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方式包括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现场咨询等。
2. 服务方式应当便捷、高效、规范。
四、服务质量
1.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服务质量应当体现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五、服务保障
1.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保障包括人员保障、设施保障、信息保障等。
2. 人员保障包括人员素质、人员数量等。
3. 设施保障包括场所、设备等。
4. 信息保障包括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流程规范
GB/T 27924-2011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管理规范
GB/T 27925-2011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管理规范
GB/T 27926-2011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设施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