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小型企业:指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
2.2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预防和控制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2.3 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活动。
三、安全生产管理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3.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小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3.3 安全生产培训
小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4 安全生产检查
小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3.5 安全生产记录
小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1 安全生产设施
小型企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4.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小型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4.3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小型企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救援
5.1 应急救援预案
小型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5.2 应急救援演练
小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3 应急救援设备
小型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