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17-2018
成都市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发布时间:2018-09-30 实施时间:2018-10-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微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术语和定义
2.1 微型企业:指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
2.2 安全生产标准化:指企业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要求。
2.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建立的一套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程序、活动、方法、措施等在内的管理体系。
2.4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活动。
2.5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指企业在生产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活动。
2.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企业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管理活动。

三、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微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程序、活动、方法、措施等在内的管理体系。
3.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微型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程序等。
3.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实施
微型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微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和责任人。
4.2 安全生产培训
微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3 安全生产检查
微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4.4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微型企业应定期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五、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5.1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微型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活动。
5.2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措施
微型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5.3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
微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6.1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微型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资源等内容。
6.2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微型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3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微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