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中停车数据联网的技术要求、数据格式、数据传输方式、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
2.1 停车数据
指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停车设施的实时状态、使用情况、收费标准等信息。
2.2 停车数据联网
指将各个停车设施的停车数据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和共享,实现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
2.3 数据格式
指停车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和规范。
2.4 数据传输方式
指停车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传输的方式,包括接口协议、数据传输协议等。
2.5 数据安全
指停车数据在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技术要求
3.1 停车数据格式
停车数据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进行组织和传输,包括但不限于XML、JSON等格式。
3.2 数据传输方式
停车数据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HTTPS、VPN等方式。
3.3 数据安全
停车数据的传输、存储和处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等措施。
3.4 数据共享
停车数据应实现跨系统、跨部门的共享,确保停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5 数据备份
停车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四、数据标准化
4.1 数据元标准
停车数据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数据元进行组织和传输。
4.2 数据编码标准
停车数据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编码方式进行编码和解码。
4.3 数据交换标准
停车数据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交换协议进行传输和共享。
五、数据管理
5.1 数据采集
停车数据应采用自动化手段进行采集,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5.2 数据处理
停车数据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分析,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和服务质量。
5.3 数据监控
停车数据应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异常和故障。
六、数据共享
6.1 数据共享范围
停车数据应实现跨系统、跨部门的共享,包括但不限于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
6.2 数据共享方式
停车数据的共享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口协议、数据传输协议等。
七、数据安全
7.1 数据加密
停车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应采用加密方式,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7.2 访问控制
停车数据的访问应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7.3 安全审计
停车数据的传输、存储和处理应进行安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八、数据质量
8.1 数据准确性
停车数据应准确反映停车设施的实时状态和使用情况。
8.2 数据完整性
停车数据应包含停车设施的全部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8.3 数据时效性
停车数据应及时更新和发布,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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