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56-2019
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03-25 实施时间:2019-03-26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的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社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等。

二、术语和定义
2.1 停车场(库):指专门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包括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等。
2.2 车位:指停车场(库)内专门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区域。
2.3 车主:指使用停车场(库)停放机动车辆的人。
2.4 运营管理服务:指停车场(库)提供的车位预订、停车、缴费、安全保障等服务。

三、基本要求
3.1 停车场(库)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符合安全、便捷、舒适、环保的要求。
3.2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充足的车位,保证车主的停车需求。
3.3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公示明确,不得乱收费、乱摆摊。
3.4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
3.5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便捷的服务设施,如洗车、加油、充电等。

四、服务内容
4.1 车位预订服务:停车场(库)应当提供车位预订服务,方便车主提前预订车位。
4.2 停车服务:停车场(库)应当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如指引车位、停车引导等。
4.3 缴费服务:停车场(库)应当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如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等。
4.4 安全保障服务: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监控、巡逻、防盗等。
4.5 其他服务:停车场(库)还可以提供其他服务,如洗车、加油、充电等。

五、服务质量
5.1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车位充足,不得出现车位紧张的情况。
5.2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车位整洁,不得出现垃圾、杂物等。
5.3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缴费明确,不得乱收费、乱摆摊。
5.4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安全有序,不得出现车辆被盗、损坏等情况。
5.5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不得出现服务不周到、态度恶劣等情况。

六、服务流程
6.1 车主进入停车场(库)后,应当按照指引找到合适的车位。
6.2 车主停车后,应当按照停车场(库)规定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6.3 车主缴费后,应当按照指引找到出口,驶出停车场(库)。

七、服务保障
7.1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监控、巡逻、防盗等。
7.2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便捷的服务设施,如洗车、加油、充电等。
7.3 停车场(库)应当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公示明确,不得乱收费、乱摆摊。
7.4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车位充足,不得出现车位紧张的情况。
7.5 停车场(库)应当保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不得出现服务不周到、态度恶劣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换电站通用技术要求
GB/T 18487.2-2015 电动汽车换电站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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