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5-2019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9-07-15 实施时间:2019-07-1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注重乡风文明建设。本标准从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评价方法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
2.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保护好乡村的自然环境。
3. 坚持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原则,发扬乡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
4.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建设内容
1. 建设文明乡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明乡风建设。
2. 建设美丽乡村,注重乡村环境整治和美化,提高乡村形象。
3. 建设和谐社区,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4. 建设宜居乡村,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建设标准
1. 文明乡风建设标准: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推动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用语等方面的建设。
2.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注重乡村环境的整治和美化,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农村厕所革命等方面的建设。
3. 和谐社区建设标准:注重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提升,推动社区治理、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
4. 宜居乡村建设标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方面的建设。

四、评价方法
1. 建设成果评价:对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进行评价。
2. 建设过程评价:对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宜居乡村建设过程进行评价。
3. 建设效益评价:对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宜居乡村建设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相关标准
GB/T 50783-2012 城乡规划术语
GB/T 50784-2012 城乡规划图式
GB/T 50785-2012 城乡规划设计规范
GB/T 50786-2012 城乡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GB/T 50787-2012 城乡规划编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