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乡村的美丽和文明建设。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对于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DB5117/T 10-2019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指标体系。该标准制定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乡村环境、乡村建设、乡村文化、乡村经济、乡村社会等方面的指标。这些指标既考虑了乡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也考虑了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评价方法。该标准规定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定性评价主要是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描述和评价;定量评价则是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方式,对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指标进行量化和评价。
3. 评价标准。该标准制定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评价标准,包括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评价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乡村的实际情况,也考虑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4. 评价结果。该标准规定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评价结果的表述方式,包括文字描述和图表展示两种方式。评价结果的表述方式既要准确反映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情况,也要易于理解和接受。
5. 评价周期。该标准规定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评价周期,一般为三年一次。评价周期的制定既考虑了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也考虑了乡村美丽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变化情况。
相关标准
GB/T 50783-2012 城乡规划术语
GB/T 50784-2012 城乡规划图式
GB/T 50785-2012 城乡规划设计规范
GB/T 50786-2012 城乡规划编制规范
GB/T 50787-2012 城乡规划实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