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8/T 1-2018
公安机关网上便民利民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8-10-12 实施时间:2018-11-10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获取公安服务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公安机关网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公安机关网上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注重信息安全和保密,保障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服务内容
1.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办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预约、申请、领取等业务;
(2)查询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
(3)报警、求助、咨询等服务;
(4)其他公安机关网上服务业务。

三、服务流程
1.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明确服务流程,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流程说明。
2.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提供在线咨询和客服服务,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问和问题。

四、服务标准
1.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遵循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
2.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申请和咨询,保证服务效率。
3.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

五、服务保障
1.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意见。
3.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应当保障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避免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和延误。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指南
GB/T 35274-2017 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规范
GB/T 35275-2017 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要求
GB/T 35276-2017 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
GB/T 35277-2017 公共服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