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11-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再流转
发布时间:2019-07-22 实施时间:2019-08-01
随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不断发展,再流转已经成为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再流转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再流转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DB5115/T 11-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再流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再流转的基本要求、流程、程序、责任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再流转的定义、再流转的适用范围、再流转的原则等;流程包括再流转的申请、审核、公示、备案等;程序包括再流转的程序、时间限制、手续等;责任包括再流转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违法责任等。
本标准要求再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防止再流转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再流转应当公开透明,保证信息公示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防止信息不对称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再流转的程序应当简便、高效,避免繁琐的手续和时间限制对交易各方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本标准还要求再流转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再流转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 DB51/T 11-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 DB51/T 12-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资产评估
- DB51/T 13-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合同管理
- DB51/T 14-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交易结算
- DB51/T 15-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