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34-2020
酿酒废水人工生态湿地处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13 实施时间:2020-08-01
酿酒废水是指酿造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等酒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于酿酒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中,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对酿酒废水进行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人工生态湿地是一种利用湿地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通过植物、微生物等生物作用,将废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处理技术。与传统的化学处理方法相比,人工生态湿地具有处理效率高、成本低、运行维护方便等优点,因此被广泛应用于酿酒废水处理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酿酒废水人工生态湿地处理技术的要求、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要求包括废水处理效率、出水水质、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设计包括湿地类型、湿地面积、植物配置、进出水管道等方面的设计;建设包括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要求;运行包括进水、出水、水位控制、植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维护包括湿地清淤、植物修剪、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管理包括监测、数据记录、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酿酒废水处理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与处置标准
GB 50014-201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015-201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