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89-2020
川西北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0-07-14 实施时间:2020-08-01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需要对草原进行监测和评估。固定监测点是草原监测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长期、连续地监测草原的生态环境变化,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川西北草原固定监测点的选址、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选址要求
固定监测点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表性:选址应代表该区域内的典型草原类型和生态环境特征;
(2)稳定性:选址应稳定,不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
(3)可达性:选址应便于到达,方便监测和维护;
(4)安全性:选址应安全,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类活动。

2. 建设要求
固定监测点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齐全:应根据监测要求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和仪器;
(2)布局合理:应根据监测要求合理布置监测设备和仪器;
(3)标识清晰:应在监测点周围设置标识牌,标明监测点的名称、编号、坐标等信息;
(4)环境保护:应保护监测点周围的生态环境,不影响周围的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

3. 维护要求
固定监测点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定期巡视:应定期巡视监测点,检查设备和仪器的运行情况;
(2)设备维护:应定期对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数据管理:应及时记录监测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环境保护:应保护监测点周围的生态环境,不影响周围的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

4. 数据管理要求
固定监测点的数据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数据记录:应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包括监测时间、监测指标、监测数值等信息;
(2)数据存储:应将监测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中;
(3)数据传输:应定期将监测数据传输到数据中心,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数据分析: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相关标准
GB/T 3186-2006 草原生态系统分类与分级标准
GB/T 3187-2006 草原生态系统监测技术规范
GB/T 3188-2006 草原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GB/T 3190-2006 草原生态系统监测数据管理规范
GB/T 3191-2006 草原生态系统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