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33/T 42-2020
甘孜州洪涝预警等级
发布时间:2020-10-15 实施时间:2020-11-30


洪涝灾害是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及时有效地预警和应对洪涝灾害,各地制定了相应的洪涝预警等级标准。本标准是甘孜州洪涝预警等级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甘孜州境内的洪涝预警等级划分、发布、解除和调整等工作。

2. 划分原则
甘孜州洪涝预警等级划分原则如下:
(1)根据降雨量、水位、流量等指标,结合历史洪涝灾害情况和地形地貌等因素,综合评估洪涝灾害风险等级;
(2)根据洪涝灾害风险等级,划分相应的预警等级。

3. 预警等级
甘孜州洪涝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各级别的预警标准如下:

(1)Ⅰ级预警:当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已经形成或者即将形成,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时,发布Ⅰ级预警。此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Ⅱ级预警:当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已经形成或者即将形成,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时,发布Ⅱ级预警。此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Ⅲ级预警:当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已经形成或者即将形成,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时,发布Ⅲ级预警。此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防范工作。

(4)Ⅳ级预警:当洪水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已经形成或者即将形成,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小影响时,发布Ⅳ级预警。此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防范工作。

4. 发布、解除和调整
(1)发布预警:甘孜州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的洪涝预警等级,同时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

(2)解除预警:当洪涝灾害风险等级降低或消失时,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相应的预警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解除信息。

(3)调整预警:当洪涝灾害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相应的预警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调整信息。

相关标准
GB/T 20481-2006 洪涝灾害风险评估
GB/T 20482-2006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编制
GB/T 20483-2006 洪涝灾害应急救援
GB/T 20484-2006 洪涝灾害监测预警
GB/T 20485-2006 洪涝灾害防治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