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和重要性也越来越大。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管理,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逐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而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的提供和使用,是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的提供,保障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财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20年正式发布实施。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规定:
1.基本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提供方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资格,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同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数据格式: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应当采用规定的数据格式进行提供,包括数据文件格式、数据字段格式、数据编码格式等方面的规定。
3.数据内容: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应当包括规定的数据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参保人员信息、待遇支付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4.数据传输: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应当采用规定的数据传输方式进行传输,包括数据传输协议、数据传输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5.数据安全: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应当采取规定的数据安全措施进行保护,包括数据备份、数据加密、数据存储等方面的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的提供和使用,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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