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721-2020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7 实施时间:2021-01-01


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化和标准化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1.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二、行政执法流程
2.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制定行政执法计划,明确执法目标、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措施等内容。
2.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前,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措施等内容,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
2.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必要的执法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4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后,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执法结果、申诉和救济途径等内容,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责任
3.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四、行政执法信息化
4.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
4.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4.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保护,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相关标准
GB/T 24300-2009 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
GB/T 24301-2009 行政执法信息化安全规范
GB/T 24302-2009 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化
GB/T 24303-2009 行政执法信息化数据交换规范
GB/T 24304-2009 行政执法信息化数据共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