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4/T 25-2020
眉山“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11-12 实施时间:2020-12-12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眉山地区从事家政服务的“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管理。

二、资格考核内容
(一)基本素质考核
1. 服务态度:包括服务热情、礼貌、耐心等方面的考核。
2. 仪表仪容:包括穿着、形象、卫生等方面的考核。
3. 语言表达:包括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方面的考核。
4. 服务技能:包括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特殊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二)专业技能考核
1. 清洁服务:包括家庭清洁、家具清洁、地板清洁等方面的考核。
2. 烹饪服务:包括中餐、西餐、烘焙等方面的考核。
3. 保姆服务:包括婴儿护理、老人护理、病人护理等方面的考核。
4. 月嫂服务:包括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等方面的考核。

三、资格考核方式
(一)理论考核
1. 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2. 考核内容包括家政服务的基本知识、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方面。

(二)实践考核
1. 采用模拟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进行。
2. 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方面。

四、资格考核标准
(一)基本素质考核标准
1. 服务态度:服务热情、礼貌、耐心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2. 仪表仪容:穿着、形象、卫生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3. 语言表达: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4. 服务技能: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特殊技能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二)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1. 清洁服务:家庭清洁、家具清洁、地板清洁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2. 烹饪服务:中餐、西餐、烘焙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3. 保姆服务:婴儿护理、老人护理、病人护理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4. 月嫂服务: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等方面得分不低于80分。

五、资格考核周期
家政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周期为两年,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考核。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合格者,颁发“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人员资格证书。
(二)考核不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考核,如仍不合格,取消其“苏小妹”品牌家政服务人员资格。

相关标准
1. GB/T 21455-2008 家政服务质量标准
2. DB51/T 25-2019 眉山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南
3. DB51/T 26-2019 眉山市家政服务行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
4. DB51/T 27-2019 眉山市家政服务行业人员聘用管理规范
5. DB51/T 28-2019 眉山市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