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设置的交通检疫点,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等交通检疫点。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相同。
三、交通检疫点的设置
1. 交通检疫点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设置,确保覆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
2. 交通检疫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施设备应齐全,保证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交通检疫点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方便旅客识别和引导。
四、人员配备
1. 交通检疫点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检疫、安保等人员,确保检疫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 交通检疫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设施设备
1. 交通检疫点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检测仪器、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
2. 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六、工作流程
1. 交通检疫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检疫工作的顺畅进行。
2. 工作流程应包括旅客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状况调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环节,确保检疫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 工作流程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检疫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信息管理
1. 交通检疫点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旅客信息、检测结果、隔离观察等信息的录入、存储、查询和分析等功能。
2. 信息管理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信息管理系统应定期备份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965-2015 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