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34/T 15.3-2021
康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3部分:质量等级划分评定
发布时间:2021-04-28 实施时间:2021-05-28


康养中心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康复、医疗等服务的场所,其建设和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为了规范康养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本标准制定了康养中心建设与管理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的要求。

康养中心的基本要求
康养中心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康养中心应当具有合法的建设和经营资质;
2. 康养中心应当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3. 康养中心应当具有适宜的场所和设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康复、医疗等需求;
4. 康养中心应当具有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等人员,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 康养中心应当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质量等级划分
康养中心的质量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质量等级的划分依据康养中心的基本要求、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定。

评定方法
康养中心的质量等级评定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评定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服务质量评估等。评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评定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公正。

评定结果
康养中心的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在康养中心内部进行公示。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合格为一级,基本合格为二级,不合格为三级。评定结果应当作为康养中心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相关标准
- DB5134/T 15.1-2021《康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DB5134/T 15.2-2021《康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2部分:基本要求》
- GB/T 28874-201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 GB/T 29490-201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 GB/T 30966-201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