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1/T 15-2021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1 实施时间:2021-12-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日益紧缺,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了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循环经济园区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了各地政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指南(DB5111/T 15-2021)就是为了推动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而制定的标准。

总体要求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应当遵循“循环利用、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产业集聚、资源共享、环境友好、服务优质”的目标为导向,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规划设计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要求,同时要考虑到园区的产业特点和环境条件。规划设计应当包括园区的总体布局、道路交通、水电气供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基础设施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要考虑到园区的产业特点和环境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包括道路交通、水电气供应、通信网络、排水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保护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应当注重环境保护,遵循“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环境友好”的原则,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保障园区的环境质量。

产业布局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的产业布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要求,同时要考虑到园区的产业特点和环境条件。产业布局应当包括产业类型、产业结构、产业配套等方面的内容。

管理服务
乐山市循环经济园区的管理服务应当注重服务质量,遵循“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实现园区的良好运营。园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提高企业的满意度。

相关标准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50430-2007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
- DB11/T 1234-2018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设计标准
- DB11/T 1235-2018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