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5/T 45-2021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位创建与认定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10 实施时间:2022-01-01


随着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需要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了推动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发布了《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位创建与认定管理规范》(DB5105/T 45-202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企业、服务企业、销售企业等。企业可以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位,并申请认定。

本标准规定了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位的创建和认定的管理规范,包括以下方面:

1.消费者权益保护
企业应当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2.消费环境建设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消费环境建设制度,包括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服务流程等方面。企业应当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安全、舒适,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服务流程应当规范、高效、便捷。

3.产品和服务质量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企业应当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应。

4.员工素质和服务态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素质和服务态度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5.社会责任
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开展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相关标准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
- GB/T 36000-2018 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