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1/T 16-2021
乐山市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14 实施时间:2021-12-1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地都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乐山市基层食安办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因此,制定一份适用于乐山市基层食安办的工作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层食安办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基层食安办的职责和任务,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

2.基层食安办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规定基层食安办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包括基层食安办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人员职责等。

3.基层食安办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定基层食安办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包括食品安全监管的流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流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流程等。

4.基层食安办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规定基层食安办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包括监督管理的方式、考核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等。

5.基层食安办的信息化建设。规定基层食安办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步骤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乐山市基层食安办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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