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制定了DB51/T 2921-2022 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省级森林城市的基本要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绿化植被、水体环境、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城市绿化率、绿地率、公园绿地率、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在这些指标上达到一定的标准。规划设计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绿色交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设计。建设管理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绿化植被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应注重植被的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合理选择植物种类和布局。水体环境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应注重水体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加强水体监测和管理。生态保护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应注重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环境监测方面,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将对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绿化植被、水体环境、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城市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50483-2017 城市绿化标准
GB/T 50783-2012 城市公园绿地规划设计标准
GB/T 50784-201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标准
GB/T 50785-2012 城市广场绿化规划设计标准
GB/T 50786-2012 城市居住区绿化规划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