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963-2022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2-12-27 实施时间:2023-02-01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口岸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海关监管、贸易便利等多重职能。为了更好地服务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规范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促进电子口岸健康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DB51/T 2963-2022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的各级海关机构、电子口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监督等内容。

一、基本要求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应加强对客户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二、服务流程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应按照“预约、接待、处理、反馈、评价”五个环节进行,确保服务流程规范、有序、高效。

三、服务标准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服务标准:
1.服务态度:热情、礼貌、耐心、细致;
2.服务效率:快速、准确、及时、高效;
3.服务质量:规范、专业、可靠、安全;
4.服务内容:全面、详尽、清晰、易懂。

四、服务质量监督
电子口岸客户服务工作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相关标准:
GB/T 26701-2011 电子口岸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GB/T 26702-2011 电子口岸数据交换规范
GB/T 26703-2011 电子口岸数据元规范
GB/T 26704-2011 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协议规范
GB/T 26705-2011 电子口岸数据交换接口规范